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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集第二次公示


肇庆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意见征集第次公示

本产业聚集园规划环评于20201211日在网站(链接为:http://www.jiayun88.com/News/new.php?id=51)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众意见征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该规划环保方面的反馈意见。

目前《肇庆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基本编制完成,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1302019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4号)相关规定,须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对该规划实施环保有关的意见和建议,现特发布如下公众参与信息。

一、规划概况

1、产业聚集园区概况本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33332.4m2(折合蓝线55亩)建筑占地面积13149m2,总建筑面积97135m2;规划范围内拟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科研楼和宿舍等配套设施。

2建设地址:肇庆市高新区龙湖大道16

3主导产业及发展定位规划主导产业为美妆产品行业发展定位: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形成特色突出的主体工业园区体系,并与粤港澳大湾区周边城市实现融合发展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水:规划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等,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不直接排入河流,不会对受纳水体的水质造成较大的影响。

2、废气:规划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工艺粉尘、有机废气和异味等;根据预测分析,正常工况下,本次规划实施所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以及交通噪声等;在落实优化规划区域布局、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的噪声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5、地下水:规划区在落实有效防渗措施的情况下,规划的建设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分析:根据初步风险识别,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大部分产业不涉及高污染、高能耗项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和有毒有害物料总体不多。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物料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和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事故主要是企业废水处理设施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或燃烧爆炸等造成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雨污分流、排污管网规范化;规划区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肇庆高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各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保证各类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优化规划区布局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

3、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4、固废:规划区内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交由物质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地下水:规划区进行分区防渗,废污水管网采用防腐防渗管材堆场场地严格采取防泄漏、防渗、防雨措施等,因此不会对规划区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通过对园区内落实各类企业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以及联防联控,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对规划方案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规划实施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不断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园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在以上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园区开发建设具有环境合理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肇庆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简本详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W52PInx8SurddARPLI1EQ 提取码:rkxb

2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查阅《肇庆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稿。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肇庆嘉华美妆产业聚集园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和单位团体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W52PInx8SurddARPLI1EQ 提取码:rkxb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本公告提供的其他方式,在征求意见期间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肇庆市华莱特复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肇庆嘉华新材料研究中心;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0758-3606319邮箱:392108486@qq.com地址:肇庆市高新区龙湖大道16

2)评价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人:雷工,020-87582453,邮箱:3264912628@qq.com,传真:020-38482626;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4-2号瑞安广州中心1309室。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共10个工作日

肇庆市华莱特复合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肇庆嘉华新材料研究中心

202133


发布时间:2021-11-02  点击:572  <<< 回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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